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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文党发[2013]1号
关于刘保山、李晓蓉同志任职的通知
长沙市各文艺家协会、《创作》杂志社、长沙画院:
因工作需要,经文联党组研究决定:
刘保山同志任长沙市文联组织联络处副处长;
李晓蓉同志任《创作》杂志社副社长。
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13年3月19日